确认特定时段开行包车或者加班车资质

基本信息

张掖市交通运输局
000718010000
行政确认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在春运、旅游“黄金周”或者发生突发事件等客流高峰期运力不足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临时调用车辆技术等级不低于三级的营运客车和社会非营运客车开行包车或者加班车。非营运客车凭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开具的证明运行。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对申请材料和车辆技术等级进行预审,提出预审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决定,告知(同意开行包车或者加班车资质的,应当书面告知;不同意开行包车或者加班车资质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阶段责任:准予开行包车或者加班车资质的出具证明或审核发放临时客运牌。 5.事后监管责任:开展随机抽查,根据有关规定,依法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