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福利补贴
基本信息
甘谷县民政局
000511011000
行政给付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72号)
第三十条: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其失能程度等情况给予护理补贴。第三十三条:国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会福利。国家鼓励地方建立八十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第三十七条: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给予养老服务补贴。
1.受理阶段责任:一次性告知需要提交申请所必须的材料。
2.调查审核阶段责任:依法对申请材料审核、审核确认生活困难的对象。
3.审核审批阶段责任: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审批,不符合的书面告知。
4.给付阶段责任:根据审批结果,按照相关规定适时给予相应的护理补贴、养老服务补贴。
5.监管阶段责任:跟踪监督救助帮扶措施落实情况。
6.法律法规应履行的其他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