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权抵押备案
基本信息
行使主体
天水市自然资源局
基本编码
622015011000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设定依据
《矿业权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国土资发〔2000〕309号)第五十七条:矿业权设定抵押时,矿业权人应持抵押合同和矿业权许可证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备案手续。矿业权抵押备案解除后20日内,矿业权人应书面告知原发证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