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机构 | 甘肃省电影局 | 实施编码 | TE62000000100100512621097001000 |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4个工作日 | ||
办理地点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中央广场1号(省政府政务大厅省新闻出版局窗口)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
咨询方式 |
电话:
0931-8929841、85395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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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
0931-12345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到场次数 | 0次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承诺时限 | 14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行使层级 | 省级/直属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依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改革的要求确定。 |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 | ||||
特别程序 |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和《国家电影局关于公布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电影“证照分离”改革具体措施的通知》(国影发【2019】3号)精神,该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即:申请人书面承诺已具备工商登记,外商投资批准证书,从事电影放映的固定场所,投资比例以及合资、合作期限等资质条件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法律责任的,可不再提交相关纸质材料,经审查核实,由行政机关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事项。 | ||||
实施主体 | 甘肃省电影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申办主体 | 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Ⅳ级) |
事项状态 | 在用 | 咨询电话 |
电话:
0931-8929841、8539551 |
投诉电话 |
电话:
0931-12345 |
咨询电话 |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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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电话:
0931-12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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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中央广场1号(省政府政务大厅省新闻出版局窗口)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不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自然人主题分类 | 无 | 法人主题分类 | 设立变更 |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无 | ||||
办事信息 | |||||
是否网办 | 可网上办理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通办范围 | 全省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不支持预约办理 | ||||
编码代码 | |||||
基本编码 | 621097001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TE6200000010010051 | ||
实施编码 | TE62000000100100512621097001000 | 业务办理编码 | TE6200000010010051262109700100001 | ||
结果信息 | |||||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审批结果名称 | 证照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支持物流快递 |
审批结果样本 | 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