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备案
基本信息
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02014203001
公共服务
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
管理部门备案。
2.《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第二十五条: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人
事部核准。国务院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事部备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
直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报本地区人事厅(局)核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
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地区人事厅(局)核准。地(市)、县(市)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
核后,按程序报地方或设区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3.《〈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30.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
人事部核准后实施。国务院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人事部备案。31.省(自治区
、直辖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本地区人事厅(局)核准。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各部门所属事业
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地区人事厅(局)核准。32.地(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
本地(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地(市)政府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地
(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33.县(县级市、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县(县级市、区)政府人事行
政部门审核后,报地区或设区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县(县级市、区)政府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
经主管部门、县(县级市、区)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地区或设区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34.国务院直
属机构中垂直管理的,其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报人事部备案后,由国务院直属机构组织实施。实行省以
下垂直管理的政府直属机构,其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核准后,由该直
属机构组织实施。
1.受理阶段责任:对事业单位提交的备案材料及时受理,并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2.监管阶段责任:加强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备案的监管。
3.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