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基本信息

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02014103001
公共服务
1.《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第三十条:公 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针对特定就业群体的不同需求,制定并组织实施专项计划。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根据服务对象的 特点,在一定时期内为不同类型的劳动者、就业困难对象或用人单位集中组织活动,开展专项服务……。 2.《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09〕116号)六、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全面执 行公共就业服务各项制度,包括……专项服务制度等……。 3.《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03号)(七)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全面 实施统一的……大型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制度……等各项就业公共服务制度……。
1.受理阶段责任:对意向性参会单位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 2.审查阶段责任:对参会单位资质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并说明理由。 3.实施责任:组织实施招聘会的正常有序开展。 4.监管阶段责任:加强对企业招聘过程中各项活动的核查和监管。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